上海膠州路“11·15”大火震驚全國。南京市近期出臺規(guī)定,對所有建筑外墻體保溫材料納入消防前期審核范疇,并已通報全市各級建設工程設計單位,違者將予以處罰。
一直以來,建筑墻體保溫材料的審核,法律上沒有明確要求,一直處于真空地帶。為防患于未然,南京市消防部門決定,將建筑墻體保溫材料的設計、施工及使用納入消防前期施工圖紙審核范疇,從源頭抓起,對墻體保溫材料進行把關。公安部、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聯(lián)合制定的《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tǒng)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guī)定》,對住宅建筑和非住宅建筑墻體使用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施工及使用作出了具體要求。據(jù)該市公安消防局建筑審核科科長介紹,以前建筑工程設計單位提交審核的設計圖紙對建筑使用的材料只是簡單的標注可燃、不可燃,并不對材料的具體性能做注明和限制,使得一些施工單位為省錢而選擇不符合標準的材料,不按相關要求施工,給建筑火災埋下隱患。今后,消防部門不僅前期要對保溫材料是否符合《規(guī)定》相關要求進行審核,后期消防驗收時會再次把關。從而從源頭扼制火災隱患,保證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